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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政协北京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城区危旧房改造问题的建议案》的函

发布日期:2011-07-03  浏览次数:1925
关于报送政协北京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北京城区危旧房改造问题的建议案》的函

京协厅函[2000]119号

市政府办公厅并报市委办公厅:

  政协北京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城区危旧房改造问题的建议案》,并经市政协主席陈广文同志签批。现将建议案报送市政府领导并报市委领导阅批,如有批示请贵厅函复市政协办公厅。

  附:《关于北京城区危旧房改造问题的调研报告》

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办公厅

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北京城区危旧房改造问题的建议案

(2000年9月21日政协北京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北京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会城建委员会与民盟北京市委、民建北京市委、致公党北京市委、九三北京市委联合提交的《关于北京城区危旧房改造问题的调研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这份报告,并提出建议案,送请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参考。

  北京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城区的危旧房改造是完善首都城市功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居住水平,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为推动危旧房改造积极稳妥地开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基础调研工作,坚持规划先行,区别对待,分步实施的原则

  北京危旧房改造工作,应当坚持城市规划的指导性原则,制定出危旧房改造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全市危改的目标。要克服当前危改小区缺乏精品,普遍为“高密度、高容积率”的改造模式。目前大部分地区危旧房现状的统计均停留在通常的人口数量、房屋间数、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上,无法针对危旧房改造的特殊性,对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为此,建议要尽快对全市危旧房区重新进行一次调查统计,摸清底数,在原有调查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全市危旧房区面积和分布。要在规划部门的主持下,广泛吸取综合经济部门、文物文化管理部门、园林绿化环境部门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加快编制或修改旧城危旧房改造区详细规划。要深入研究危旧房改造与住房制度改革相结合的政策。在危改拆迁工作中,鼓励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同时,政府要加大新建和组织廉租屋的力度,本着“解危为主,适当解困”的原则,为危改区内无力购房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

  二、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和改善对危旧房改造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目前,我市危旧房改造基本上是由各类开发公司运作,政府协调配合。当前要改革和完善“以区为主”的危改推进模式,正确处理企业、区政府、市政府之间的关系。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危旧房改造的方式,要逐步从以危房改造带动基础设施改造,向以基础设施改造带动危房改造转变。实行区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拆迁,市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降低开发企业危旧房改造成本。二是政府在危改项目划“片”时,要加强论证,同时要承认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企业行为,保证“危改片”的资金在政策上能够实现平衡、略有盈利。三是加强对危旧房改造宏观调控和管理,搞好房地产开发中危旧房改造和新区开发的综合平衡,制定积极政策,鼓励引导危旧房改造地区的土地置换。鉴于拆迁政策已发生重大变化,建议尽快制定向危旧房改造倾斜的新优惠政策,坚决取缔不合理的收费,严禁乱集资和各种形式的摊派。四是进一步完善危旧房改造的土地供应政策,由区政府组织试点,对成片的小区进行土地的一级开发,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直接向有实力的开发企业供应开发建设用地,减少开发商在土地开发中不确定性支出,防止土地在开发公司之间炒作。

  三、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改善旧城居民居住条件与保护文物的关系,采取“有机更新,有序发展”的方针,避免对古都风貌的破坏

  在城市不断更新发展的过程中,对危改地块,不宜搞一次性超强度开发,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居住区建设应当与自然、人文、历史协调,为解一时之需而超强度使用土地的做法,只能陷入恶性循环。前几年东城区菊儿胡同的危改项目,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建议市政府尽快研究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内危旧房的改造政策,把保护与改造有机结合起来,提出阶段性改造目标。要优先改造这些地区内破旧危险房屋,疏通道路,引入管线,扩建生活服务设施,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改变地区环境,引导投资商开发利用四合院,同时为成街成片改造,逐户、逐院的改造方式创造条件,达到完成危旧房改造的目的。在建设步骤上,必须统筹兼顾,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地积极稳步推进。要突出重点,切忌遍地开花,盲目乱干。

  四、改善投资环境,多渠道筹措危改资金,加快房地产金融改革步伐,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危改资金来源

  继续利用社会、国外和外埠资金,是北京市进一步推进危旧房改造的重要资金渠道。要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对外宣传,拓宽利用渠道,研究加入世贸组织后招商引资的新政策。适当放宽对危旧房改造小区内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控制,规划开发建设一批有市场、高回报的项民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商在推进北京市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紧密合作,开展各种较为灵活的房地产金融业务。建议根据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从房改售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市政府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危旧房改造的滚动资金。

  五、在适宜的地区推广龙潭西里的危改经验

  针对当前危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提出了:居民自主决策,政府组织扶持,变被动等待拆迁,为主动参与危改的新思路。新的改革办法在龙潭西里的危改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不仅解决了资金问题,还受到了危改地区居民普遍欢迎和支持。据了解,崇文区、宣武区都有居住条件相同地区的居民联名写信,要求按照试点政策进行危改,市、区政府应视情况加以推广实施。

  六、加大对南城危改的支持力度

  地处南城的崇文区、宣武区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差;危旧房数量多,破旧程度严重,居民住房条件差;居民生活水平偏低,物质文化生活质量差。近几年来,虽然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变,但仍然存在许多自身无法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如不采取特殊措施加以解决,将影响首都的整体形象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为此,建议市政府制定特殊政策,加快南城地区危旧房改造步伐。一是在危房改造中对综合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大市政费、四源费)给予较高额度的返还优惠,作为市政府支持南城危改的专项资金。二是结合南城地区的不同特点,对宣武区的会馆、戏楼、名人故居,崇文区的商业老字号(大栅栏、鲜鱼口)著名街区等进行调查,制定规划,保留其中有代表性的建筑。三是市政府应支持崇文区、宣武区对危旧房改造加大向银行贷款的额度,并尽力协调和进行担保。四是划拨用于南城地区危旧房改造的建设用地,组织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以加快南城危改进程,提高危改质量。五是加大市政建设投资力度,在道路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排上,对南城地区给予支持,以带动南城地区的危改,推动南城的经济发展。

附件

关于北京市城区危旧房改造问题的调研报告

  北京的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关系首都城市发展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城区的危旧房改造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市区内仍有部分危旧房地区,因为危改资金短缺,市政基础设施脆弱,开发建设成本较高,招商引资困难等等影响举步维艰,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形象很不相称。居住和生活在危改区内的群众要求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呼声强烈。这一状况已经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市政协各界委员的普遍关注。据此,市政协城建委员会与民盟北京市委、民建北京市委、致公党北京市委、九三北京市委的40余名政协委员和党派成员于今年四月至八月期间就我市的危改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得到了市、区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北京危旧房改造的简要情况

  北京的危旧房改造工作,建国初期就开始了。根据市房管部门的统计,当时城内1160万平方米住宅当中,有平房1076.7万平方米,占93%。约有一半房屋建于明、清时期,一半房屋建于民国初期,房屋质量多已老旧超龄,每逢汛期,因房屋倒塌无家可归的达上千户。最多时达几千户。

  1953年市委规划小组制定了《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方案的要点》、《北京市第一期城市建设计划要点》,提出了“重点改建旧城区”的要求。1957年《北京市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强调“要加快旧城改建的速度”。到六、七十年代,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住房紧张状况的加剧,政府在城区相当一部分四合院内推广“接、推、扩”,以缓解百姓的住房困难。城区内的四合院变成了大杂院,危旧房区的住房成了“十无户”(即按小康水平的居住要求,无上水、无下水、无燃气、无暖气、无厨房、无卫生间、无阳台、无壁橱、无自行车棚、无绿地)。受国家财力限制,这一时期不仅旧城区改建缓慢,同时,在“干打垒”精神和“窄、小、低、薄”的设计思想指导下,又建造了近百万平方米的低标准简易楼房。30多年过去后,这批当时每平方米造价仅30-50元的楼房早已“超龄”,成为新的危旧房。

  八十年代初期,加快调整城近郊区用地结构和危旧房改造步伐,已成为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1980年,中央书记处作出了关于首都建设方针的四项指示。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原则批准了《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并作了极为重要的十条批复,提出了“旧城区逐步改造”的要求,但改造的步伐仍然不大。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不仅承担着对所有职工住房进行实物分配的责任,加上“文革”期间,政府又接管了以市区平房为主的全部私人房产,危旧房改造只能是以国家单独投资为主的方式进行。虽然政府围于财力,没有条件对危旧房进行较大规模的改造,但从建国初期的“解危救急”到后来的“解危解困并举”,从“分散建设”到“成片改建居住小区”,直到尝试“新区建设与危旧房改造相结合”,进行了不断的努力。80年代末,在改造菊儿胡同(一期)、小后仓、东南园、郭庄北里(4片,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的实践中,探索积累了一些加快危旧房改造步伐的经验。

  进入90年代以来,市区危旧房改造取得了较大进展。1990年,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做出了加快北京市危旧房改造步伐的决定,确定了“一个转移”、“一个为主”、“四个结合”的改造方针。即:城市建设的重点由新区开发为主转移到新区开发与危旧房改造并重上来;危旧房改造以区为主;危旧房改造与新区开发相结合、与住房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房地产经营相结合、与保护古都风貌相结合。

  1991年初,由市房管局牵头,对全市危旧房进行了调查,查出全市城近郊区共有需要改造的三、四、五类房屋1362万平方米。其中危旧房相对集中成片的有202片,建筑面积约为1000万平方米,占地1900多公顷,居民24万户,人口约92万。在此后的十年间,本市的危改工作伴随房地产开发,得到快速发展,逐渐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

  ——危旧房成“片”改造,在各区迅速推开。已先后完成了菊儿胡同、德宝一期、法华寺。槐柏树街等48片的危房改造。

  ——成“片”危旧房改造向以“街”带“片”整体改造发展,以利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如崇外大街的一街带八片,广安门内大街的一街带七片,还有朝外大街、安外大街、西二环金融街、王府井商业区、西单商业区等成片改造取得了重大进展。

  ——危旧房改造从以政府行为为主,转变为以企业行为为主。开发建设主体由政府转向市、区属开发公司,企业效益在危改中显得日益重要。继而,中外合营(合资、合作)公司、系统公司、项目公司等多种开发企业成为危旧房改造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资金筹措方式上,从政府投入资金的单一渠道转向多渠道筹措。市财政在初期垫付周转资金2亿元后,政府先后协调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为企业筹措开发建设资金近3亿元。1992年、1993年市政府连续两年组织赴港、赴新加坡招商引资洽谈会,其中40%以上协议投资额是投向与旧城区改造有关的房地产开发。

  ——获取地租级差收益和商品房价格是危旧房改造资金平衡的主要方式。初期危改区居民60%拆迁安置在开发企业自建的新区内。后由于中外合营公司、项目公司无新征地建拆迁安置用房,居民安置基本上是购置商品房,致使土地开发成本费用大幅度增加,危改区内住宅建筑每平方米价格从2500-4000元急剧上升到6000-8000元,有的甚至超过10000元。

  目前,受整个房地产市场状况影响,这一阶段表现出明显的调整消化特征,一方面新立项的危改项目明显减少;另一方面,1993—1994年立项,拆迁的项目大部分进入开工期,保持了稳定消化的趋势。

  截止到1999年底,全市累计开工危改小区162片,竣工48片,竣工面积1211.8万平方米;拆迁居民16.09万户,安置居民11.85万户(其中回迁居民4.8万户),拆除危旧房436万平方米,投入危改资金共计392.7亿元。危改近十年来,在实现城市规划目标,改善市民居住条件、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成绩。

  二、当前危旧房改造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北京旧城区既是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的精髓所在,也是危旧破烂平房集中的地区,近十年的危旧房改造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加快危旧房改造确定的“四个结合”的方针,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与新区开发相结合上,由于缺乏相应对策和实施措施,只有最初的虎背口、法华寺等几个危改项目实行了与新区开发相结合的方针;由于没有出台与解决危旧房改造相关的房改政策,与住房制度革相结合难以操作;由于危旧房改造大多采取“推光头”的方式,破坏了原有街巷格局、建筑空间、建筑色彩、建筑形式,这些城市历史的基本载体逐渐被蚕食,造成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传统风貌的严重破坏。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相结合,在危改启动初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不断暴露出“挑肥拣瘦”等很多弊端,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旧城改造的需要。

  (二)市区内的人口越改越多。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了结合城市建设,逐步疏散中心地区人口的原则。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发商经营的动机是追求利润回报,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土地成本占的比重较大,只有通过增加建设规模,减少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成本,各危改区的新建建筑密度普遍加大,造成改造后居住区人口普遍增加的结果。

  (三)危改项目吸引资金越来越难,危改进程越来越缓慢。主要原因是:

  ——北京市商品住宅价格稳中趋降,而危改开发成本难以下降,商品房价格资金平衡的效应越来越小。1999年北京市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比1997年降低700元左右。促使危旧房改造小区内商品房价格也开始下降,而同时危改开发成本难以下降,通过高房价谋取资金平衡的空间越来越小。

  ——通过各种渠道投放的建设用地供应量很大,但开发成本相对较低,吸引了大量房地产开发建设资金,加大了危旧房改造吸引开发资金的难度。近几年城市边缘集团的开发和大量成片新征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成为北京市房地产的主角,还有不少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以及市区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实施,形成相当规模的低价房市场,对旧城改造地区历史形成的高价房市场冲击很大,使得旧城危房改造步伐停滞不前。

  ——集团购买力的下降和逐步消失,加上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危旧房改造的商品房销售相对新区来说,难度更大。过去几年,危旧房改造小区的高房价为强劲的集团购买所支撑。集团购买突出表现是对区位的过分追求和对房价的冷漠。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集团购买将从商品住房市场消失,危旧房改造的商品房销售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的真空。另外,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步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购买者的理性越来越强,中低价位,环境品位高,新户型的新区开发商品房成为市场的热点。商品住房需求的变化,给危旧房改造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危房改造实施的建设周期过长。由于开发商力求通过分期滚动开发减少资金压力,一旦初期开发销售进展不顺利,就会造成项目停顿的现象,一些开发商根本不进行启动,却通过办理前期手续长期占据某些地块,影响政府进行危改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

  ——危旧房改造的土地供应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北京市基本都是“生地”批租,不含拆迁费用,容易造成各开发公司在危旧房改造地区内开发了“金角银边”之后,“难啃的骨头”都留在后面,使危改后期难度越来越大。

  (四)危改拆迁政策居民认同率不高。危改初期,由于实行与新区开发相结合的政策,拆迁安置的居住条件较为完善,拆迁居民普遍乐于接受危改。随着危改的逐步展开,特别是大多依靠房地产开发启动危改工作后,开发公司为追求利润,以经济平衡为由,加大建筑密度,造成许多危改片的新建居住区没有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有的购置的安置用房环境差,配套不足;拆迁安置的质量不高,与房地产开发的高额回报形成强烈反差。同时居民对危改的期望值也伴随社会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造成危改工作阻力加大,取得居民支持困难。

  (五)对危旧房改造的统筹规划、综合研究亟待加强。目前,本市危改工作的管理体制是:由具有城市建设管理职能的委、办、局组成市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危改办,与市建委开发办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危旧房改造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各区县政府也设有相应的危改办,负责本区县范围内危改工作。尽管市政府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忙于日常业务,管理职能的衔接出现空白,对危旧房改造综合分析研究比较薄弱。例如:

  缺乏对城市尤其是旧城地区的整体设计与研究,并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近十年来,旧城范围内建设了许多大型公共建筑,却没有形成完整的城市风貌。在规定建筑控制高度的地区,新建筑物与相邻的传统建筑在空间格局、建筑形式、色彩、体量等方面大相径庭。按照现在对危房改造地区规划的审批办法,往往就事论事,“摆房子”、“装住户”、“争容积率”,对城市功能缺陷的完善,“风貌地区”的保护,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在用引资开发来促进危旧房改造的大形势下,仅靠规划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而个别突破建筑控制高度的项目,又成为相互攀比的依据,造成突破建筑控制高度现象逐步蔓延,对北京旧城传统风貌产生了较大的破坏作用。

  对危房改造“以区为主”的方针难以解决的问题没有牵头单位进行研究协调。如:到目前为止,四个城区范围内尚有多少危房需要改造的基本数据和情况;为降低市区内危改地区的建筑高度和容积率必须外迁居民的规划用地问题;规划部门确定的25片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危改政策问题;疏散和减少危改建成区人口的政策问题;城区深处“腹地”内危房破旧程度大、人口密度高、商品房开发价值小、居民住房严重困难、生活贫困地区的危改政策问题等等都缺乏深入研究。

  三、推进危旧房改造的几点建议

  北京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城区的危旧房改造是完善首都城市功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居住水平,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为推动危旧房改造积极稳妥地开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基础调研工作,坚持规划先行,区别对待,分步实施的原则。北京危旧房改造工作,应当坚持城市规划的指导性原则,制定出危旧房改造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全市危改的目标。要克服当前危改小区缺乏精品,普遍为“高密度、高容积率”的改造模式。目前大部分地区危旧房现状的统计均停留在通常的人口数量、房屋间数、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上,无法针对危旧房改造的特殊性,对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为此,建议要尽快对全市危旧房区重新进行一次调查统计,摸清底数,在原有调查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全市危旧房区面积和分布。要在规划部门的主持下,广泛吸取综合经济部门、文物文化管理部门、园林绿化环境部门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加快编制或修改旧城危旧房改造区详细规划。对不同地块的用地功能、建筑布局、建筑高度控制、建筑容积率、重要街景席政配套方案、文物保护、交通组织、生活配套设施、绿化建设等进行科学论证,从实际出发,制定详细规划。要深入研究危旧房改造与住房制度改革相结合的政策。在危改拆迁工作中,鼓励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同时,政府要加大新建和组织廉租屋的力度,本着“解危为主,适当解困”的原则,为危改区内无力购房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危旧房改造拆迁量大,建设费用昂贵,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要求高,危改地块的规划条件各不相同,要区别情况分步实施。

  (二)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和改善对危旧房改造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目前,我市危旧房改造基本上是由各类开发公司运作,政府协调配合。因此,强化政府对危旧房改造投资的调控和指导,规范政府和企业双方的行为,对进一步推进危改显得尤为重要。当前要改革和完善“以区为主”的危改推进模式,正确处理企业、区政府、市政府之间的关系。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危旧房改造的方式,要逐步从以危房改造带动基础设施改造,向以基础设施改造带动危房改造转变。实行区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拆迁,市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降低开发企业危旧房改造成本。二是政府在危改项目划“片”时,要加强论证,同时要承认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企业行为,保证“危改片”的资金在政策上能够实现平衡、略有盈利。三是加强对危旧房改造宏观调控和管理,搞好房地产开发中危旧房改造和新区开发的综合平衡,制定积极政策,鼓励引导危旧房改造地区的土地置换。采取各项措施,合理降低危旧房改造开发建设成本。作为企业,取得必要的经济效益,才会调动企业参与危旧房改造的积极性。鉴于拆迁政策已发生重大变化,建议尽快制定向危旧房改造倾斜的新优惠政策,坚决取缔不合理的收费,严禁乱集资和各种形式的摊派。四是进一步完善危旧房改造的土地供应政策,由区政府组织试点,对成片的小区进行土地的一级开发,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直接向有实力的开发企业供应开发建设用地,减少开发商在土地开发中不确定性支出,防止土地在开发公司之间炒作。

  (三)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改善旧城居民居住条件与保护文物的关系,采取“有机更新,有序发展”的方针,避免对古都风貌的破坏。江泽民总书记今年初视察北京工作时指出:北京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既要保护古都风貌,又要富有现代化气息。北京城内的平房区,是经过几百年不断建设和翻修才形成的“老北京”传统的独特风貌,正是这种逐年、逐间对房屋进行的逐步改造,才生动地反映出北京城市风貌整体平衡中的动态发展历史。在城市不断更新发展的过程中,对危改地块,不宜搞一次性超强度开发,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居住区建设应当与自然、人文、历史协调,为解一时之需而超强度使用土地的做法,只能陷入恶性循环。前几年东城区菊儿胡同的危改项目,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建议市政府尽快研究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内危旧房的改造政策,把保护与改造有机结合起来,提出阶段性改造目标。要优先改造这些地区内破旧危险房屋,疏通道路,引入管线,扩建生活服务设施,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改变地区环境,引导投资商开发利用四合院,同时为成街成片改造,逐户、逐院的改造方式创造条件,达到完成危旧房改造的目的。在建设步骤上,必须统筹兼顾,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地积极稳步推进。要突出重点,切忌遍地开花,盲目乱干。

  (四)改善投资环境,多渠道筹措危改资金,加快房地产金融改革步伐,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危改资金来源。继续利用社会、国外和外埠资金,是北京市进一步推进危旧房改造的重要资金渠道。要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对外宣传,拓宽利用渠道,研究加入世贸组织后招商引资的新政策。适当放宽对危旧房改造小区内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控制,规划开发建设一批有市场、高回报的项目。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商在推进北京市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紧密合作,开展各种较为灵活的房地产金融业务。建议根据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从房改售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市政府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危旧房改造的滚动资金。

  (五)在适宜的地区推广龙潭西里的危改经验。针对当前危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提出了:居民自主决策,政府组织扶持,变被动等待拆迁,为主动参与危改的新思路。今年3月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年19号),并在崇文区、宣武区、丰台区选择五片进行试点。试点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以居委会为主征求居民意见,决定是否按试点政策进行危房改造;对危改建成的住房,由居民分别按房改售房价、成本价、经济适用房价格的组合出资购买;改造区的市政配套设施由区政府投入。新的改革办法在龙潭西里的危改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不仅解决了资金问题,还受到了危改地区居民普遍欢迎和支持。据了解,崇文区、宣武区都有居住条件相同地区的居民联名写信,要求按照试点政策进行危改,市、区政府应视情况加以推广实施。

  (六)加大对南城危改的支持力度。地处南城的崇文区、宣武区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差;旧房数量多,破旧程度严重,居民住房条件差;居民生活水平偏低,物质文化生活质量差。近几年来,虽然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变,但仍然存在许多自身无法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如不采取特殊措施加以解决,将影响首都的整体形象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为此,建议市政府制定特殊政策,加快南城地区危旧房改造步伐。一是在危房改造中对综合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大市政费、四源费)给予较高额度的返还优惠,作为市政府支持南城危改的专项资金。二是结合南城地区的不同特点,对宣武区的会馆、戏楼、名人故居,崇文区的商业老字号(大栅栏、鲜鱼口)著名街区等进行调查,制定规划,保留其中有代表性的建筑。三是市政府应支持崇文区、宣武区对危旧房改造加大向银行贷款的额度,并尽力协调和进行担保。四是划拨用于南城地区危旧房改造的建设用地,组织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以加快南城危改进程,提高危改质量。五是加大市政建设投资力度,在道路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排上,对南城地区给予支持,以带动南城地区的危改,推动南城的经济发展。
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城建委

民盟北京市委

民建北京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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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北京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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