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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BT项目及招标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日期:2011-08-16  浏览次数:1740
    浅谈BT项目及招标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河北省承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张皓男

    河北省承德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宋桂真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投资体制发生了显著变化,很多地区、部门采用的BOT、B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资本的合理流动,拉动了经济快速增长。采用BT项目的优点及BT项目招标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BT项目;招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投资体制发生了显著变化,很多地区、部门采用的BOT、B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资本的合理流动,拉动了经济快速增长。BOT是Build(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移交、转让)三个英文单词的缩写,BT是Build(建设) -Transfer(移交、转让)两个英文单词的缩写,BT项目是由BOT项目演变而来。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基础设施项目的新型融资建设模式,其含义是政府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授予建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建筑商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合同期满,建筑商将该项目有偿的移交给政府。

    一、BT项目的优点

    1.充分吸引社会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使百姓提前享受便利服务。

    虽然只有政府的基础设施项目才能够采用BT方式,但政府利用的是非政府资金。所谓非政府资金是指不由政府直接投入而由建筑商自己筹集的社会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融资),这种社会资金可以是外资也可以是内资,可以是国有企业的资金也可以是私营企业的资金。目前国内各个城市都面临着一方面地方经济发展急需资金,另一方面社会上存在充足的流动资金,不知该向哪里投入,这样BT项目给社会资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流动平台。

    2.减少了政府财政压力。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大、中城市,还是小城市都面临着城市人口不断增多,城市基础设施不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最为突出的是市政府基础设施问题,而各地方财政的收入有限。通过BT方式即解决了政府财政的燃眉之急,又减小了是基础设施随城市人口增加的压力。减少了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金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整个社会有意义的非经营性项目进行投资,如教育、卫生、养老等事业项目,从而全面促进基础设施建设。

    3.采用BT方式可以降低基础设施项目成本。

    承建BT项目的建筑商既要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又要有较强的施工能力,既是投资者又是施工者。建筑商一般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如果不是把BT项目交给建筑商而是交给单一的投资商,因投资商无施工资质,那么投资商必须把项目再发包给建筑商,而投资商是追求投资利润,建筑商是谋求施工利润,二者的合同业主不一致,合理利润不能有机统一,这样整个项目的建设成本将会加大,政府的回购价将会提高,且多一个环节就使建设周期更长,增大了政府协调难度,这样对政府回购来说将不利。因此采用BT方式可以降低基础设施项目成本。

    二、BT项目招标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政府应成立项目法人履行政府义务。

    BT项目都是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最终要用国有资金将其回购,因而政府是项目的真正业主。政府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不便于与建筑商形成招投标的合同关系。应当由政府成立的项目法人代表政府行使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由项目法人作为业主统管所有BT项目,如政府成立的建设项目投资公司、基础设施运营公司等,从事相关的经济活动。

    2.BT项目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规模进行招标发包。

    BT项目的最终回购资金使用的是国有资金,因此BT项目的招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

    3.BT项目的招标宜采用资格预审,不宜采用资格后审。

    因为BT项目的投资比较大,对公众利益、安全影响比较大,既要考虑建筑商的施工能力,又要考虑建筑商的投融资能力。资格预审文件在建筑商的财务状况,银行的资信等级,银行的授信额度及融资渠道、融资平台合同履约能力、市场行为等方面要有严格的规定,并应到该建筑商和相关部门,相关银行进行实地考察。

    4.参加投标的建筑商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且有很好的履约能力,无拖欠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工程款的经历。

    毕竟是否拖欠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的工程款也是衡量一个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的一个标准。

    5.BT项目招标要同时对融资费用报价及工程费用报价形成有效竞争。

    不宜只竞争融资费用或工程费用的单方面,这样会造成政府对BT项目总投资结算的失控,造成投资过大。

    6.针对不同的BT项目,招标文件应确定合理的回购期,一般回购期在3至5年范围内,回购期过短失去了BT方式的意义,回购期过长会造成政府投资过大。

    以上是本人对BT项目及招标的一点粗浅认识,仅从工作实践中积累的一点点经验,与大家分享,有错误的地方希望同仁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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