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奉节县新民镇等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T融资项目)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12] 113号、114号、115号、116号、120号、121号、188号、333号、371号、372号、373号、374号、3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奉节县环境卫生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BT融资暨施工总承包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污水处理厂13座(新民镇长棚村8社、青莲镇、甲高镇龙山居委会3社、羊市镇、汾河镇、青龙镇、太和乡太和村1社、康坪乡小湾村5组、岩湾乡五星村6社、平安乡平安村1社、云雾乡红椿村6社、长安乡九里村1社、冯坪乡庙坝村4社)及其配套建设主干污水管网,建筑安装费约10371万元。资金来源为:BT融资。
2.2招标范围:详见奉节县新民镇等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上述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要求的融资能力以及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和施工能力,或者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同一企业法人不能参与同一项目的二个投标联合体及以上,成立投标联合体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否则为无效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
1、投入BT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投融资总额35%(提供开户银行存款证明或资本金对应金额的银行保函为准),其余建设资金提供金融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提供省市级分行及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若投入BT项目自有资金达到融资总额60%以上的(提供融资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本金对应金额的银行证明或银行保函),其余部分可不提供金融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或银行保函。
3.2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施工图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节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奉节县诗仙东路 在云地址: 云阳县杏家湾政协综合楼12-8#
邮编:404600 邮编: 404500
联系人:甘庆明 联系人: 牟洋
电话: 023-56551574 电话: 15023481777
传真: 传真: 023-5516031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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