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长寿区检察院综合大楼工程和长寿区财税办公大楼工程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长发改投[2010]272号和长发改投[2011]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公益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寿区检察院综合大楼和长寿区财税办公大楼外立面灯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寿区桃花新城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长寿区检察院综合大楼和长寿区财税办公大楼外立面灯饰工程。长寿区检察院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约13148.96㎡,地上8层 ,高度为32m;长寿区财税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约13795㎡,地上11层,高度为39.9m。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设计变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
外墙面:主要采用LED贴片灯带,挂壁式壁灯,泛光灯,投光灯,LED洗墙灯作为灯饰效果;
屋面:外沿主要采用LED洗墙灯作为灯饰效果;电源进线采用电缆沿桥架敷设,主线采用BV-4电线穿PVC管敷设,照明支线为BV-2.5电线穿PVC管敷设等。
2.4 工程造价约110.67万元。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 7 月 26 日 10: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2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公益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