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龙河镇明丰村、盐井凼村人饮安全工程已由重庆市长寿区水务局以长水发[2012]1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农业服务中心,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后扶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寿区龙河镇明丰村、盐井凼村。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龙河镇明丰村人饮安全工程和龙河镇盐井凼村人饮安全工程共两个单项工程的供水管道铺设。其中:龙河镇明丰村人饮安全工程的供水管道沿公路及小路铺设至张家湾、兰家沟全长约
2.3招标范围:见招标人提供的龙河镇明丰村、盐井凼村人饮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渝水基【2012】4号文件)执行。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2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农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