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我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体系,提高工程建设设计水平,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7号)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申报编制的标准设计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以提高设计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目的,重点围绕城市品质提升、城市更新改造、城乡智慧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建筑产业化、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等内容进行申报。
(二)对已不能满足设计、使用和发展要求的我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可提出修订申请或废止的建议。
(三)标准设计分为通用标准设计和推荐标准设计。通用标准设计是指技术相对成熟、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或为贯彻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而编制的工程建设构配件、制品或构造等通用设计文件;推荐标准设计是指为推广使用工程建设“四新”技术而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各有关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申报时明确标准设计分类,并对技术内容是否涉及专利进行说明。
二、申报对象
(一)标准设计编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编制相应标准设计的能力。修订项目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提出,若由非主编单位提出,应说明原因。
(二)历年纳入项目实施计划而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且未履行延期等相关程序的单位,在完成既有项目前原则上不接受新项目的申报。
三、征集方式
申报单位需填写《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修订)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纸质件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或邮寄至市住房城乡建委4楼政务大厅综合窗口,邮寄电话:63672112,同时将电子件发送至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设计编制、修订工作,对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体系表(2017年版)》积极组织申报。
(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修订实行计划管理。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研究提出2023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可按程序组织编制和发布实施。
(三)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委将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一定工作经费支持通用标准设计的编制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蔚、陈 锐;
联系电话:63676222、63671212
邮箱:735270744@qq.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市住房城乡建委4楼政务大厅12号窗口
附件: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修订)立项申请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