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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协:关于开展2017年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3  浏览次数:6247

渝科协发〔2017〕103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开展2017年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企事业科协:

按照《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重庆市科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60篇

二、申报要求

1.凡2016年 1 月1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符合《办法》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均可参评。

2.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需为在渝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或者在渝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

3.同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4.参评学术论文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好备份。

5.凡被市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论文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向所在地科协、所属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企事业科协提出申报,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市科协不接受个人的直接申报。

2.各区县(自治县)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企事业科协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各区县(自治县)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企事业科协统一向评委会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每个单位最多申报5项。

4.评委会办公室对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学术论文予以参评,并按学科提交评委会各学科评审组评审。

5.评委会对学科评审组的初评结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建议名单报市科协审定。审定结果在重庆市科协网站和作者所在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1.《重庆市科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

2.每篇论文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全文复印件;

3.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引证检索报告,内容需包括每篇论文的被检索收录、被引用次数等;

4.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5.所有材料用 A4 纸打印一式三份,装入一个文件袋内上报,并另打印《评选表》首页粘贴于文件袋外。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方式:

重庆市科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霞

联系电话:023-63004892(传真)

电子邮箱:cqkx16@126.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黄花园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7楼学会学术部,400013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含2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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