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科协,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6〕8号)要求,现将重庆市推荐评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正式通知稍后下发):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国科技工作者。不包括各级党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名额分配
按照中国科协的名额分配,重庆市科协可向中国科协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6名。各推荐单位可向重庆市科协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1-2名。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把德学双馨、事迹感人、创新创业成绩显著的优秀科技人才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各推荐单位要注意向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倾斜,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比例。
(四)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推荐名额。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登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uanyou.cast.org.cn)填报《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目录。系统提交截至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18:00。由于中国科协系统升级暂时无法登陆,各申报人可先填写《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进行申报,待系统恢复后再登陆系统填写。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通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目录。
书面材料包括:
1.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2.《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5份,附件材料目录1份,均为原件。
3.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三)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和地点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4月11日前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材料可由推荐单位现场报送,也可通过快递邮寄。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因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五、联系方式
市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喻于洪
联系电话:63003086
电子邮件:724148628@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620办公室
邮 编:400013
附件: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16)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
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016)
姓 名
专业专长
研究领域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制 |
填 表 说 明
1.登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uanyou.cast.org.cn)填写本推荐表,A4规格打印完成。
2.推荐表中所涉及日期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2016年1月1日。
3.研究领域是指数学物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农业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科学、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环境科学、科技普及与传播、管理科学与其他等。
4.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5.照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将照片电子版插入本表,一并彩色打印。
6.主要事迹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候选人思想品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精神风貌、工作业绩、社会影响等情况。
7.主要工作经历从大学毕业或职业教育后填起,含科普工作经历。
8.工作单位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单位意见由负责向中国科协推荐的单位填写。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一、个人信息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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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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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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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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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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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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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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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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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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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院士 |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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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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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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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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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其他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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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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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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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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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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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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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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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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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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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
(主要事迹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候选人思想品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精神风貌、工作业绩、社会影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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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经历(从大学或职业教育填起,8项以内)
起止年月 |
校(院)及系名称 |
专业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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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工作经历(8项以内)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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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学术任(兼)职(8项以内)
起止年月 |
名 称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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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地市级及以上科技奖项情况
序号 |
获奖时间 |
奖项名称 |
奖励等级(排名) (如无等级、排名,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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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科技成就和贡献(1000字以内)
请准确、客观地填写被推荐人从开始工作起至今为止,在科技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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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序 号 |
论文专著名称/刊名 |
影响因子 |
年卷页码 |
发表时间 |
通讯作者 |
第一作者 |
作 者(按公开发表时的排名次序填写) |
SCI他引次数 |
他引 总次 数 |
知识产权是否归国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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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候选人及工作单位、推荐单位、审批单位意见
声
明 |
本人对以上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对其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确认本人未获得过往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奖,且通过单一渠道申报。 被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工 作 单 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 评审委员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推荐 单位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评选机构审批 意见 |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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