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15﹞66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5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城乡建委“构建一大体系,释放两大动力,推进三大改革”工作思路和《2015年建设科技教育工作要点》(渝建发〔2015〕4号)的有关要求,为推进我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根据市城乡建委“构建一大体系,释放两大动力,推进三大改革”工作思路和《2015年建设科技教育工作要点》(渝建发〔2015〕4号)的有关要求,为推进我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筑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民生工程、生态文明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类型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标准制修订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原则。对有条件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及时向住建部申报。
(二)新标准制订的申报单位应结合立项重点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2011年版)》进行认真研究,并在申报书中就标准立项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相应的工程应用情况进行阐述。
(三)现行标准的修订鼓励原主编单位申报。其他单位申报的,应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
(四)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重庆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表》(可在网址:http://kjxm.ccc.gov.cn:8001/下载)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4月20日前送市城乡建委科教处。
(五)标准制修订经费原则上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部分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将适当给予支持。
三、联系方式
市城乡建委科教处
联 系 人:沈李智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邮政编码:400015
联系电话:023-63862949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