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科协文〔2013〕164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申报2013年度青年科技阳光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资助我市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积极参加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拓展我市青年科技人员的学术交流平台和空间,不断增强我市科协系统国际民间科技交流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经研究,2013年度继续实施“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阳光计划”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年龄在25—35岁,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副研究员等)的我市青年科技工作者。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内。
2、在学术领域有重要发现或有创新性学术成果,在科研领域内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同行专家和单位认可。
3、具有重庆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企事业科协的会员资格(必须一年以上会籍),且按规定交纳会费。
4、未曾公派出国(境)参加过国际学术会议交流活动,且会议内容是学科发展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具有高水平、高质量和重要影响。会议研讨重点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或高新技术学科领域研究方向。会议交流项目符合重庆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建设重点项目的需要。
二、材料报送
1、申报者应认真详实填写《重庆市科协项目合同书》(附件1)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者受邀参加本年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或会议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外文邀请函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份。
3、申请者个人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一套及《重庆市科协“阳光计划”资助人员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
4、上述材料请用A4纸打印和复印。并于
三、评审监督
1、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初审,市科协负责终审。终审结果将在重庆市科协网站(www.cqast.cn)上公布。
2、项目一经批准,将通知申报单位办理项目资助相关手续。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人,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万元/人。
3、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申报者应将《重庆市科协项目总结报告》(附件3)一式二份和书面总结材料(含有关会议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一并报送。
4、市科协将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协国际部 唐 亚
联系电话:63004395 63002723(传真)
联系地址: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706
邮 编:400013
电子信箱:cqastid@sina.com
附件:1.重庆市科协项目合同书
2.重庆市科协“阳光计划”资助人员申请表
3.重庆市科协项目总结报告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附件2
重庆市科协阳光计划资助人员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职称 |
所 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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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会或所 属企事业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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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籍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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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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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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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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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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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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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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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获得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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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取得的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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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备注:须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证明第一次因公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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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盖章(所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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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需是市科协下属学会、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
盖章(所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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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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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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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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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制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