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先进集体
暨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渝土建学【2011】21号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调动我会各分会、专委会以及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总结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2004年至今)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和所取得的成就,推动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市土建学会系统内评选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范围内集体和个人。
- 表彰名额
- 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决策科学民主,积极开展学会工作,机构制度健全完善,管理高效规范。
2.在工作中组织严密,程序规范,深入扎实地开展学术交流、推动学科进步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
1.品德高尚,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在组织建设、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 评选程序和要求
(二)推荐对象要认真准备,报送的“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先进集体”和“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先进个人”相关材料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EMAIL:cq63676029@sina.com)并用A4纸打印1份,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 奖励办法
- 组织领导
请大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审查、材料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3852237 13060255911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市设计院1号楼1119室)
邮编:400015
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