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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设计奖申报、评审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3-02-28  浏览次数:2335
    各位会员:

    自中国建筑学会发出建筑设计奖申报通知以后,得到全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广大建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应广大申报人的要求,现将申报过程中出现的疑问补充说明如下:

    1.奖项背景

    建筑设计奖是经国务院核定,中国建筑学会主办的建筑工程领域科技奖项。该奖项旨在鼓励我国广大建筑工程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整体水平,推动我国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中国建筑学会决定自201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筑设计奖评选活动,原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以及学会各直属分会设立的专业奖项同时并入该奖项。

    2.申报时间

    目前,建筑设计奖评审办公室正在进行申报项目登记、整理工作,由于距奖项评审工作还有一段时间,应广大会员的要求,将受理本届“建筑设计奖”补报工作,拟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6日。

    补报奖项范围集中在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景观设计、乡村建筑设计等专业方向,请未组织申报的单位尽快组织申报。

    3.申报奖项

    包括建筑创作、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景观设计、乡村建筑设计等8个方向。同一个建筑项目可以报不同的建筑设计奖项,申报每个奖项需要提供各自单独的申报资料。

    4.申报资料

    (1)申报书。请在中国建筑学会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填报、盖章后报送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评审办公室

    (2)项目资料。报奖项目的主要介绍(文本、照片、图纸等),装订为A3文本。原通知中的A0图纸、展板不再要求。已经制作完毕的申报单位可以继续提交。

    (3)项目演示文件。以视频演示文件为佳,要求去掉背景音乐或背景音乐尽量低;PPT演示文件也可以受理

    (4)申报书、A3文本及演示文件均需提供电子文件,刻入同一张光盘或U盘。

    中国建筑学会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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