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土秘字〔2012〕第10号
各参会代表:
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办法》、中国科协《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和《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已任期届满。经研究,我会决定召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程
(一)代表报到
6月14日:10∶00~22∶00,北京新大都饭店主楼一层西厅;
6月15日:上午7∶00~8∶30,北京新大都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二层。
(二)会议安排
6月15日:上午8:45合影,9:00在北京新大都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二层国际报告厅召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九届一次理事会议;
6月15日:下午13:30在北京新大都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二层多功能A、B厅召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九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
二、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八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关于调整会员会费标准的报告》和《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章程》修改草案;
2、选举产生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及第九届理事会领导机构;
3、召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九届一次理事会议;
4、召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九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
三、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的人员
1、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如候选人因故不能到会,务请指派代表参加会议);
2、会议特邀嘉宾;
3、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的其他代表。
四、会议有关费用
本次会议免收会议费,住宿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不设接站,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开会与住宿饭店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21号,电话:010-68319988。
2、请各参会代表务必于6月5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回学会秘书处,以便会议统一安排食宿。
联 系 人:
张君,电话:010-58933958,13651005767
龚磊,电话:010-58933958,18600161511
程莹,电话:010-58933927,13021016046
张凌,电话:010-58934876,1390111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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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8933953,010-58933945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