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下列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电力变压器、电动机、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属外壳;
2)配电屏(盘)的金属框架和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
3)靠近带电体的金属围栏;
4)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钢索;
5)起重机金属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
6)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和支架;
7)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对保护零线的要求是什么?
1)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并在首、末端和中间处作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
2)保护零线仅作保护接零之用,不得与工作零线混用;
3)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控制开关和熔断器;
4)保护零线应为具有绿/黄双色标志的绝缘线;
5)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截面。架空敷设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积应不小于10 平方毫米,采用绝缘铝线时,截面积应不小于16 平方毫米;电气设备的保护接零线应为截面积不小于2.5 平方毫米的多股绝缘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