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濑溪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规计[2013]3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荣昌县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及世界银行贷款资金,招标人为荣昌县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濑溪河防洪护岸工程护岸工程13.87km,河道总长度为10.3km,其中:左岸护岸工程长8.57km;右岸护岸工程长5.03km。其他支沟护岸长度270m。
2.2招标范围包括荣昌县濑溪河综合整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含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价报告专题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每项报告应满足世行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告,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荣昌县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荣昌县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 兰大全 联 系 人:刘道红
电 话:023-85265159 电 话:023-89079045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