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溪场镇六角亭老街立面及环境整治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3]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心镇集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清溪场镇六角亭老街立面及环境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秀山县清溪场镇东林居委会
2.3 工程规模:建筑立面改造12000平方米,7000平方米环境景观、市政设施整治、管线下地及排水系统整治,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图说内的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景观、市政设施整治、管线下地及排水系统整治,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企业需具备入渝备案的分支机构登记证明,未取得入渝备案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本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 8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自治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1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9082774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1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3--63676616
传 真:023--63676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