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新建T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T
二标段:T
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技术要求。
其中一标段T
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负责投标产品的生产、运输、装卸、安装涂覆和保险等交货验收前的一切服务。
投标人一旦被业主选定为专业分包方,将按最终确定的中标报价与业主及业主指定的T
2.2交货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订货通知后 10天内将货物运抵现场,并按招标人及土建施工单位要求的施工时间完成交货。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涂覆完成,经业主、造价咨询、监理、土建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同意接收并签署接收文件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招标人将拒绝不能保证交货期和防水质量的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组合方式可以是:a、聚脲制造商和防水施工队伍联合投标(必须以PVC制造商为牵头人);b、聚脲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和防水施工队伍联合投标(必须以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牵头人);c、聚脲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满足防水施工资质要求)单独投标;d、聚脲制造商(聚脲制造商满足防水施工资质要求)单独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 二标段聚脲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外币汇兑比率以开标当日为准)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3) 所投标的产品在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业主退货或取消合同的重大事件。否则,一旦查实,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或取消其中标供货资格。(提供承诺书原件)
4) 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未受到行政处罚的须对此做出书面承诺)
5) 投标产品具有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归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6) 2011年以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具有单个工程防水面积在
7) 防水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2011年以来聚脲喷涂总规模不小于 4 万平方米。(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8) 代理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必须具有聚脲制造商(同以上聚脲制造商要求)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原件)
3.2投标人可以参与上述任一个标段的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
(3)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8)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9)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一个代理商代理多个品牌参与投标。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时投标人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www.cqzb.com)上“投标人提问”栏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提出。
4.3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每标段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用现金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座),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www.cqzb.com)网上的开标安排。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www.cqzb.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 401120 邮 编:400023
联系人:
电 话: 023-67153822 电 话: 023-63875872
传 真: 023-67823074 传 真: 023-63653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