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桂溪河滨河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由垫江县发改委函[2013]1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责任缺陷期限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垫江县桂溪河滨河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工程地址:垫江县桂溪河滨河路八一桥至湿地公园公路桥段河岸两侧。
工程规模:投资约1500万元,
计划工期: 14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附件要求、工程量清单、景观灯饰工程、新(改)建铺装道路工程、河堤护栏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所有内容。
2.3责任缺陷期限:责任缺陷期限是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LED洗墙灯、投光灯(飞利浦、德国欧司朗、雷士三个品牌)质保期及维修服务为二年;其它所有工程内容质保期为一年(补栽苗木从补栽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园林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投标人2010年以来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壹个已完工的园林景观工程业绩相关资料。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先交纳招标文件购买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