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可大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2]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卫生院,建设资金来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5亩,新建住院病房、治疗室、检查室及管理用房等1300平方米,新增病床位10张;完善水、电、安全等配套设施。
2.2 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3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0万元。
2.3 工程地点:酉阳县自治县可大乡可大村。
2.4 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示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市外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开标时必须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
3.4本次招标同时进行的共有酉阳县铜鼓乡卫生院业务楼建设项目、酉阳县可大乡卫生院业务楼建设项目共计二个项目,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上述二个项目进行投标,但如果同一投标企业同时对二个项目进行投标,则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班子人员(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ouyang.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 8 月 21 日09时00分开始受理,2013年 8 月 21 日10时0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酉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中路13号)。
5.2开标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卫生院
地 址:酉阳县可大乡卫生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7564728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嘉景园A座2-1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023-67095002
传真:023-6709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