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以大足府发(2015)16号、大足发改投(2015)60号批准改造,改造资金来源于国有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代建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足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2.2项目性质:改建
2.3项目地址:大足区龙水镇五金街片区
2.4项目建设期:3年(其中拆迁期6个月,工程建设期30个月)
2.5项目投资代建内容及规模
2.5.1 本项目为大足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内容包括:前期拆迁安置投资,后期的安置、配套服务及建设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道路工程、配套绿化、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约100000万元,代建服务费约7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棚户区项目拆迁区域约209.54亩(国有土地约96.28亩,集体土地约113.26亩),拆迁总建筑面积约159688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面积约86144平方米,拆迁户数837户,涉及拆迁人数3599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面积约73544平方米,拆迁户数284户,涉及拆迁人数1791人。
(2)项目(一期)建筑占地约36330平方米(54.5亩),拟建建筑总面积123520平方米,其中安置房住宅100660平方米(项目实物安置建筑面积100660平方米,货币补偿安置建筑面积58362平方米。项目拆迁与安置面积按照1:1配置),配套商业用房13287平方米,地下建筑(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9573平方米。
2.6招标范围:
对项目改造拆迁安置(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安置区配套公共建设、道路设施、地下管网设施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投资与项目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备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5 年7月7日14时30 分(交易中心电子钟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5.3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二环南路商务中心200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64843123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精聚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2幢5楼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3-67396293
2015年6月16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以大足府发(2015)16号、大足发改投(2015)60号批准改造,改造资金来源于国有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代建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足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2.2项目性质:改建
2.3项目地址:大足区龙水镇五金街片区
2.4项目建设期:3年(其中拆迁期6个月,工程建设期30个月)
2.5项目投资代建内容及规模
2.5.1 本项目为大足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内容包括:前期拆迁安置投资,后期的安置、配套服务及建设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道路工程、配套绿化、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约100000万元,代建服务费约7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棚户区项目拆迁区域约209.54亩(国有土地约96.28亩,集体土地约113.26亩),拆迁总建筑面积约159688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面积约86144平方米,拆迁户数837户,涉及拆迁人数3599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面积约73544平方米,拆迁户数284户,涉及拆迁人数1791人。
(2)项目(一期)建筑占地约36330平方米(54.5亩),拟建建筑总面积123520平方米,其中安置房住宅100660平方米(项目实物安置建筑面积100660平方米,货币补偿安置建筑面积58362平方米。项目拆迁与安置面积按照1:1配置),配套商业用房13287平方米,地下建筑(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9573平方米。
2.6招标范围:
对项目改造拆迁安置(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安置区配套公共建设、道路设施、地下管网设施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投资与项目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备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5 年7月7日14时30 分(交易中心电子钟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5.3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二环南路商务中心200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64843123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精聚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2幢5楼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3-67396293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