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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6-15  浏览次数:8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奉节发改投〔2015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招标人奉节县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奉节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奉节县永安镇永安路9

2.3 建设规模:设计维修总建筑面积5094平方米。主要包括内容:楼顶防水防漏处理;室内吊顶改造;墙面防水和保护层更新;内墙粉刷;室内地面铺地砖;门窗更换;空调设备、办公家具及灯具的更换;给排水、电线及网线系统改造;停车场整改;消防和安保系统设备更新等。项目总投资约396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分段施工,四层以上(含四层)先施工,待完工后再施工四层以下部分

2.5 招标范围:奉节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资格条件和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希望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不恶意低价投标,此项目的中标人须缴纳履约担保和低价投标风险保证金,其方式如下:

4.1 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

4.2 担保金额: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在15%以内的(含15%),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缴纳;下浮比例在20%以内的(含20%),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差额的2倍缴纳;下浮比例在20%以上的,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差额的3倍缴纳。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的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鉴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到县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再到县公管办合同备案。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15日内将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奉节支行     账户:奉节县国家税务局   

账号:3100018609026403765),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网上公告。

4.4 退还方式:按工程完成进度比例的80%,分批无息退还给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15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余款。

4.5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担保及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担保及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工期)×延误天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6 15 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5 19  17 00 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2015 6 23  17  00分前招标人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5.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7    8  10 00 (北京时间),地点: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奉节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

奉节县永安镇永安路9

    址: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6-11

联 系 人:

田江

联 系 人:

老师

    话:

18184733888

    话:

023-67081033

    真:

          

    真:

023-67081200

 

2015 6    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奉节发改投〔2015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招标人奉节县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奉节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奉节县永安镇永安路9

2.3 建设规模:设计维修总建筑面积5094平方米。主要包括内容:楼顶防水防漏处理;室内吊顶改造;墙面防水和保护层更新;内墙粉刷;室内地面铺地砖;门窗更换;空调设备、办公家具及灯具的更换;给排水、电线及网线系统改造;停车场整改;消防和安保系统设备更新等。项目总投资约396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分段施工,四层以上(含四层)先施工,待完工后再施工四层以下部分

2.5 招标范围:奉节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资格条件和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希望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不恶意低价投标,此项目的中标人须缴纳履约担保和低价投标风险保证金,其方式如下:

4.1 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

4.2 担保金额: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在15%以内的(含15%),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缴纳;下浮比例在20%以内的(含20%),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差额的2倍缴纳;下浮比例在20%以上的,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差额的3倍缴纳。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的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鉴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到县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再到县公管办合同备案。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15日内将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奉节支行     账户:奉节县国家税务局   

账号:3100018609026403765),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网上公告。

4.4 退还方式:按工程完成进度比例的80%,分批无息退还给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15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余款。

4.5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担保及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担保及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工期)×延误天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6 15 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5 19  17 00 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2015 6 23  17  00分前招标人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5.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7    8  10 00 (北京时间),地点: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奉节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

奉节县永安镇永安路9

    址: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6-11

联 系 人:

田江

联 系 人:

老师

    话:

18184733888

    话:

023-67081033

    真:

          

    真:

023-67081200

 

2015 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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