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后溪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4】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招标流标,现对该项目的修缮工程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酉阳县后溪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修缮工程项目)(第二次);
2.2.工程地址:酉阳县后溪村;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位于酉阳县后溪村的白氏祠堂、彭氏宗祠、高氏宗祠、后溪洋屋进行修缮:其中白氏祠堂始建于1849年,占地面积635.63平方米,建筑面积823平方米;彭氏宗祠始建于1846年,占地面积624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高氏宗祠占地面积414.1平方米,建筑面积758.8平方米;后溪洋楼建于民国时期占地面积236.74平方米(含院坝),总建筑面积330.46平方米。由于长年失修,风雨侵蚀和人为改造等原因,使祠堂遭到严重破坏。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38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酉阳县后溪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修缮工程项目)(白氏祠堂、彭氏宗祠、高氏宗祠、后溪洋楼)修缮设计施工图及图示图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地 址 |
酉阳县文体中心四楼 |
地 址 |
渝北区金山路加州1号公寓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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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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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908276498 |
电 话 |
13399876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