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竹林沟水库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5】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招标人为璧山区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璧山区竹林沟水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和平村。
2.2 工程规模: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94km2,水库正常蓄水位327m,设计洪水位327.87m、校对洪水位328.08m,正常库容为12.09万m3,总库容为14.52万m3,属V等小(2)型工程。大坝为C15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0.5m,坝顶高程328.8m,坝顶宽4m,坝顶长100m。
2.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51.11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重庆市璧山区竹林沟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图册》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主要包括挡水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外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重庆市水利局备案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 6 月 9 日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5年6 月 9日12 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年 5 月 22 日 17 时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 年 5 月 25 日 12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区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璧山区璧城东林大道39号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9楼
联系人: 刘女士 _______ 联系人:况女士
电话:
023-41433032 电话:023-63817150
传真: / 传真:023-63817150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竹林沟水库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5】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招标人为璧山区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璧山区竹林沟水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和平村。
2.2 工程规模: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94km2,水库正常蓄水位327m,设计洪水位327.87m、校对洪水位328.08m,正常库容为12.09万m3,总库容为14.52万m3,属V等小(2)型工程。大坝为C15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0.5m,坝顶高程328.8m,坝顶宽4m,坝顶长100m。
2.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51.11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重庆市璧山区竹林沟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图册》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主要包括挡水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外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重庆市水利局备案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 6 月 9 日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5年6 月 9日12 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年 5 月 22 日 17 时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 年 5 月 25 日 12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区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璧山区璧城东林大道39号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9楼
联系人: 刘女士 _______ 联系人:况女士
电话:
023-41433032 电话:023-63817150
传真: / 传真:023-63817150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