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綦江区横山镇污水处理站项目已由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工程的施工合同包二建设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綦江区横山镇新寨村生基岗、綦江区横山镇回龙村白岩头、綦江区横山镇回龙村杉树沟。
2.2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个辅场站及管网建设。其中,西侧白岩头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加FMBR工艺,占地544平方米,一期建成后日处理生活污水200吨;杉树沟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加FMBR工艺,占地562平方米,一期建成后日处理生活污水300吨,配套三个场站管网15.7公里。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书、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受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投标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qjxjy.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和开标地点: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綦江区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qjx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綦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綦江区文龙街道大石路 地 址:綦江区中山路7号微风广场505
邮 编: 401420 邮 编:401420
联系人:
电 话: 15902346123 电 话:13101328583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