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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2013年龙河风景区维修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4-27  浏览次数:15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13年龙河风景区维修养护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和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管复〔201326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区县配套及管理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分三段,分别位于双庆河龙河汇合口段、菜地坝河段、下路镇龙河河段;  

2.2 建设规模:双庆河龙河汇合段清淤量约为38765.44m3;菜地坝河段将蔬菜、杂草及其它杂物清除后重新植草,面积为10042.26m2;下路镇龙河河段护坡草皮维修养护面积共16924.93m2;其中将蔬菜、杂草及其它杂物清除后重新植草,面积为13506.56m2;只进行植补的面积为3417.67m2;吊嘴段新建栏杆为砼预制栏杆,长度为320.5m总投资约135.07万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1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427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5181500,地点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109号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23-73327955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人:张悦林  

  系电 话:023-73376501(办)   

       真:023-73378907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13年龙河风景区维修养护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和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管复〔201326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区县配套及管理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分三段,分别位于双庆河龙河汇合口段、菜地坝河段、下路镇龙河河段;  

2.2 建设规模:双庆河龙河汇合段清淤量约为38765.44m3;菜地坝河段将蔬菜、杂草及其它杂物清除后重新植草,面积为10042.26m2;下路镇龙河河段护坡草皮维修养护面积共16924.93m2;其中将蔬菜、杂草及其它杂物清除后重新植草,面积为13506.56m2;只进行植补的面积为3417.67m2;吊嘴段新建栏杆为砼预制栏杆,长度为320.5m总投资约135.07万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1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427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5181500,地点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109号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23-73327955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人:张悦林  

  系电 话:023-73376501(办)   

       真:023-73378907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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