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业主”或“买方”)委托,对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招标。特邀请对此项目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厂商前来投标。
1.2. 本招标项目已由重庆市渝市政委【2013】169号,渝市政委【2013】32号文批准建设。
1.3.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名称、数量及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 重庆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清洁工程沙坪坝区设备采购(第一批)
项目编号:0611
(2)数量及内容:
表1 本次招标的设备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辆 |
2 |
|
|
|
台 |
2 |
|||
空间异味控制系统 |
套 |
1 |
2.2项目现场地址:送抵重庆市沙坪坝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3.1. 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达到 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生产类似设备的历史和经验。
(3) 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和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两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4)
投标人所投车辆产品应是国家现有公告内产品(提供“整车公告批次和参数表”),并具有车辆“免征”,应有国家单独的公告,(整车公告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批次公告,“免征”
须提供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税车辆目录);如果是国外车辆还必须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制认证并获得
(5)
投标人在重庆市主城区内应具有或经授权的售后服务站,或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设立售后服务站或网点,以保证服务及时性;
(6)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获得ISO9001质量认证或其它国际组织质量认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网上(http://www.cqzb.co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
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4.4答疑资料及补遗书发布截止时间于
质疑答疑均通过“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进行.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pzb.gov.cn)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6.2地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7. 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邮码及地址: 401121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联系人: 龚颖、任霞
电 话:023. 6788 6869
传 真:023. 6788 6845
7.2. 招标机构名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邮编及地址: 400023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
联 系 人: 政采二处(16楼1602室) 刘航 张征祥
电 话: (023)67703006
传 真: (023)67707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