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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南沱镇黄泥堡移民点、天坪移民点等16个居民点环境改善生活污染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2-15  浏览次数:89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南沱镇黄泥堡移民点、天坪移民点等16个居民点环境改善生活污染防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2549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沱镇连丰村126组,睦和村13组,南沱村2组,焦岩村3组,治平村17组,龙驹村4组,秀山村14组,红碑村1组,关东村6组,金鸡村1组。

2.2建设规模:设置污水处理系统16套;铺设DN300HDPE双壁波纹管7237mDN100UPVC接户支管3405m;改建厕所575座;检查井272座、跌水井29座。工程总投资约729.76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南沱镇黄泥堡移民点、天坪移民点等16个居民点环境改善生活污染防治工程施工设计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及以上资质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215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贤成             

    电    话:023-7273651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圣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晓欢                         

    电     话:023-86592336(转8033  

 

20152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南沱镇黄泥堡移民点、天坪移民点等16个居民点环境改善生活污染防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2549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沱镇连丰村126组,睦和村13组,南沱村2组,焦岩村3组,治平村17组,龙驹村4组,秀山村14组,红碑村1组,关东村6组,金鸡村1组。

2.2建设规模:设置污水处理系统16套;铺设DN300HDPE双壁波纹管7237mDN100UPVC接户支管3405m;改建厕所575座;检查井272座、跌水井29座。工程总投资约729.76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南沱镇黄泥堡移民点、天坪移民点等16个居民点环境改善生活污染防治工程施工设计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及以上资质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215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贤成             

    电    话:023-7273651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圣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晓欢                         

    电     话:023-86592336(转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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