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任家镇任家村通畅工程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发改基[2012]5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忠县任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任家村1、3、4组,中河村1组。
2.2工程规模:改造公路
2.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均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实施过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投标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4.2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www.zxggzy.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 500.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为: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忠县任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忠县任家镇任家场119号 地址: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 1206室
渝东分公司地址:万州区中庆大厦806室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人:唐 波
电 话:54890101 电 话:15213556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