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垫江县2014年度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增补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1-29  浏览次数:7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2014年度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增补段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渝农综发[2014]1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资金来自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2.2建设地点:垫江县沙坪镇六角村、双塘村、双坪村、永胜村。

2.3工程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1260亩,总投资约240万元。

2.4计划工期:工期为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文字说明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9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修改及通知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招标文件等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费用,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农综办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2014年度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增补段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渝农综发[2014]1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资金来自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2.2建设地点:垫江县沙坪镇六角村、双塘村、双坪村、永胜村。

2.3工程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1260亩,总投资约240万元。

2.4计划工期:工期为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文字说明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9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修改及通知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招标文件等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费用,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农综办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同类文章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使用协议 |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