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城薛家沟排洪沟修复工程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投【2015】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青龙街道杨沙村薛家沟。
2.2 建设规模:修复排洪沟涵长约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云阳县城薛家沟排洪沟修复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 个标段:
2.6 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工程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 个合同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图纸押金: /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云阳县滨江东路997 号 |
在
云 地 址: |
云阳县云江大道318号四臣一品2幢23-4 |
|
邮 编: |
404500 |
邮 编: |
404500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023-55506078 |
电 话: |
13996590066 |
|
传 真: |
|
传 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