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黎香溪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和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许可【2014】1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庆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黎香溪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长江一级支流黎香溪干流及其右岸河沙支流的南川区太平镇,工程河段控制段面以上集水面积112.9km2,河沙支流流域面积28.8 km2,治理河道长4.795m。
2.2招标范围:南川区黎香溪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南川区太平场镇。
2.4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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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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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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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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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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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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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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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香溪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干流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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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护岸2928m,河道疏浚1757m,沿堤线每隔150m在斜坡
布置一处下河道梯道,拆除改建干流末端(干1+757)阻水严重的七星滩漫水公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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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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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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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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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香溪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河沙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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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护岸5195m,河道疏浚3038m,清除支流段支K2+669处河床由天然岩石形成的基石堰,沿堤线每隔150m在斜坡布置一处下河道梯道,拆除支流段支1+589处长谝桥和支1+775处滚石湾两座简易人行便桥,在两座桥之间的支1+709处复建人行桥一座
|
约800
|
18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1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1月27日10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2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7142971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5310301177
传 真: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黎香溪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和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许可【2014】1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庆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黎香溪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长江一级支流黎香溪干流及其右岸河沙支流的南川区太平镇,工程河段控制段面以上集水面积112.9km2,河沙支流流域面积28.8 km2,治理河道长4.795m。
2.2招标范围:南川区黎香溪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南川区太平场镇。
2.4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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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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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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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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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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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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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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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香溪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干流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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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护岸2928m,河道疏浚1757m,沿堤线每隔150m在斜坡
布置一处下河道梯道,拆除改建干流末端(干1+757)阻水严重的七星滩漫水公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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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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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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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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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香溪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河沙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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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护岸5195m,河道疏浚3038m,清除支流段支K2+669处河床由天然岩石形成的基石堰,沿堤线每隔150m在斜坡布置一处下河道梯道,拆除支流段支1+589处长谝桥和支1+775处滚石湾两座简易人行便桥,在两座桥之间的支1+709处复建人行桥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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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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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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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1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1月27日10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2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7142971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5310301177
传 真: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