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2]5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金山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库区复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库区复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Ⅰ标段
2.2 建设地点:南川区金山镇、头渡镇境内。
2.3 建设规模:金佛山水利工程库区复建公路下起南川区金山镇院星村店子坪,上至南川区头渡镇玉台村梯岩坝;线路全长10.219公里(含主线8.03公里,支线2.189公里)。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标。
Ⅰ标段分两段,总长
Ⅱ标段分两段,布置在头渡新集镇,总长
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和地质详细勘察以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等工作。
2.5设计周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资质和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在人员和技术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能力,且在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2如是外地入渝单位,必须持有《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四年内被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有黑名单记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5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7月31日上午10:00时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上午9:30时―10:00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接件处(南川区北环路电信局斜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www.cqzb.gov.cn)及“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金山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蒋宏伟
电 话:023-71422903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世纪英皇北塔16-8
联系人:胡青、曹新国
联系电话:023-67518336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