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彭水县路溪滩水电站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水务发【2009】177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以彭水水务【2011】1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市级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卧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路溪滩水电站工程位于我县鹿角镇境内,电站所在河流为诸佛江中下游左岸的一级支流鞍子河上,采用引水式日调节水电站的开发方式,工程为单一的发电任务。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取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隧洞、压力前池、压力管道、主副厂房等。
电站坝址以上集雨面63.02km2,多年平均径流量4730万m3,水库正常水位为568m,死水位为565m,水库总库容78.57万m3,正常库容52.3万m3,调节库容18.2万m3。前池正常水位560.05m,厂房发电尾水位363.6m与下游龙门峡电站水库回水衔接。同意电站设计水头191.3m,引用流量2.89m3/s,装机规模为2×22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947.3万Kw.h。
2.2 招标范围:路溪滩水电站工程2台套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和交货;现场指导安装、技术服务、备品备件、现场试验和试运行;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等全部内容。
2.3 项目工期:365日历天(以路溪滩水电站工程进度为准)。
2.4 交货地点:路溪滩电站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的制造商,具有1000万元及以上的注册资金,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2 投标人在2009年以来有2台以上类似设备设计、制造、安装、3年以上安全运行考验的业绩,且不低于本次所采购的机组设备规格。
3.3 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设备。
3.4 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5 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6 具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3.7 未处于被停止或暂停投标资格的状态;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5年1月12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1月15日16: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2月2日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滨江路腾龙苑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23-7884374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5-3-1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3-88506400
传真:023-88506400
2015年1月9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彭水县路溪滩水电站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水务发【2009】177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以彭水水务【2011】1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市级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卧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路溪滩水电站工程位于我县鹿角镇境内,电站所在河流为诸佛江中下游左岸的一级支流鞍子河上,采用引水式日调节水电站的开发方式,工程为单一的发电任务。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取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隧洞、压力前池、压力管道、主副厂房等。
电站坝址以上集雨面63.02km2,多年平均径流量4730万m3,水库正常水位为568m,死水位为565m,水库总库容78.57万m3,正常库容52.3万m3,调节库容18.2万m3。前池正常水位560.05m,厂房发电尾水位363.6m与下游龙门峡电站水库回水衔接。同意电站设计水头191.3m,引用流量2.89m3/s,装机规模为2×22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947.3万Kw.h。
2.2 招标范围:路溪滩水电站工程2台套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和交货;现场指导安装、技术服务、备品备件、现场试验和试运行;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等全部内容。
2.3 项目工期:365日历天(以路溪滩水电站工程进度为准)。
2.4 交货地点:路溪滩电站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的制造商,具有1000万元及以上的注册资金,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2 投标人在2009年以来有2台以上类似设备设计、制造、安装、3年以上安全运行考验的业绩,且不低于本次所采购的机组设备规格。
3.3 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设备。
3.4 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5 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6 具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3.7 未处于被停止或暂停投标资格的状态;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5年1月12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1月15日16: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2月2日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滨江路腾龙苑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23-7884374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5-3-1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3-88506400
传真:023-88506400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