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2011]8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散货工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散货工艺项目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散货工艺项目
2.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
2.3 项目概况: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散货工艺项目是指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工程初设中的散货工艺部分,形成码头散货出口通过能力200万吨/年,堆场形成干散货堆存能力200万吨/年,建设出口码头泊位1个,占地约320亩,并与一期、二期及后方港区铁路无缝连接、高效联动运行,实现水铁联运。铁路货运量近期320万吨/年,远期650万吨/年,近期到前方港区堆场中转满足150万吨/年。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散货工艺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报建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堆场道路铺砌、皮带机与斗轮堆取料机基础、转运站、廊道、水电讯、暧通、总控制(含编程,包括与港区铁路、一期、二期的连接与控制,并预留接口)、工艺设备制安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原已招标的水工结构、土石方、堆场道路铺砌、边坡挡墙等的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散货工艺项目技术方案设计及范围图。
包括:
2.4.1散货工艺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详勘、补充勘察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设计需符合方案设计相关的建设内容、功能规模、技术标准、装卸工艺要求等;
2.4.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4.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装卸工艺(含设备制安)、土建工程(含建构筑物)、堆场道路、暧通、控制及配套工程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形成相应散货进出口装卸工艺能力的工程施工;
2.4.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质量要求:
2.5.1勘察、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总工期17个月(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节点工期: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90日内(2015 年4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2、2015年5月31日前中标单位委托的施工单位应进场施工;
3、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达到交工试运营条件。
4、2016年6月30日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2009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在2亿元及以上散(杂)货码头项目EPC总承包并质量合格的业绩1个或工程造价在5亿元及以上的散(杂)货码头设计业绩1个。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 月 8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1 月12日14 时 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匿名提出质疑,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4.5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 28 日 14 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cqj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港机新村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人:陈飞 汪唯令
电 话:023-67586910 电 话:023-89079042 023-89078930
传 真:023-67586900 传 真:023-890793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2011]8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散货工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散货工艺项目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散货工艺项目
2.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
2.3 项目概况: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散货工艺项目是指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工程初设中的散货工艺部分,形成码头散货出口通过能力200万吨/年,堆场形成干散货堆存能力200万吨/年,建设出口码头泊位1个,占地约320亩,并与一期、二期及后方港区铁路无缝连接、高效联动运行,实现水铁联运。铁路货运量近期320万吨/年,远期650万吨/年,近期到前方港区堆场中转满足150万吨/年。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散货工艺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报建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堆场道路铺砌、皮带机与斗轮堆取料机基础、转运站、廊道、水电讯、暧通、总控制(含编程,包括与港区铁路、一期、二期的连接与控制,并预留接口)、工艺设备制安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原已招标的水工结构、土石方、堆场道路铺砌、边坡挡墙等的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散货工艺项目技术方案设计及范围图。
包括:
2.4.1散货工艺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详勘、补充勘察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设计需符合方案设计相关的建设内容、功能规模、技术标准、装卸工艺要求等;
2.4.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4.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装卸工艺(含设备制安)、土建工程(含建构筑物)、堆场道路、暧通、控制及配套工程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形成相应散货进出口装卸工艺能力的工程施工;
2.4.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质量要求:
2.5.1勘察、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总工期17个月(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节点工期: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90日内(2015 年4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2、2015年5月31日前中标单位委托的施工单位应进场施工;
3、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达到交工试运营条件。
4、2016年6月30日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2009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在2亿元及以上散(杂)货码头项目EPC总承包并质量合格的业绩1个或工程造价在5亿元及以上的散(杂)货码头设计业绩1个。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 月 8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1 月12日14 时 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匿名提出质疑,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4.5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 28 日 14 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cqj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港机新村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人:陈飞 汪唯令
电 话:023-67586910 电 话:023-89079042 023-89078930
传 真:023-67586900 传 真:023-8907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