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工厂乘用车生产线产能扩建项目停车场施工”项目已由以
渝发改工(2009)1175号 文批准。招标人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工厂乘用车生产线产能扩建项目停车场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长安福特二工厂。
2.2项目投资规模:包含4万平米停车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包含平场、基层、面层施工及配套给排水、电气施工;建设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950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4万平米停车场:平场、基层、面层施工及配套给排水、电气及配套设施建设。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1.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根据渝建发【2011】130 号《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参与投标前,需取得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渝参加招投标活动时,其在渝负责人必须到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63674321。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重庆市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请各投标人更新软件接口,下载“重庆电子标书生成器(13清单V3.5.0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01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长福西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3-6745887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20楼2006室
联 系 人:廖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23-67708538
传 真:023-67705345
2014年12月12日
1.招标条件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工厂乘用车生产线产能扩建项目停车场施工”项目已由以
渝发改工(2009)1175号 文批准。招标人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工厂乘用车生产线产能扩建项目停车场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长安福特二工厂。
2.2项目投资规模:包含4万平米停车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包含平场、基层、面层施工及配套给排水、电气施工;建设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950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4万平米停车场:平场、基层、面层施工及配套给排水、电气及配套设施建设。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1.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根据渝建发【2011】130 号《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参与投标前,需取得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渝参加招投标活动时,其在渝负责人必须到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63674321。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重庆市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请各投标人更新软件接口,下载“重庆电子标书生成器(13清单V3.5.0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01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长福西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3-6745887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20楼2006室
联 系 人:廖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23-67708538
传 真:023-67705345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