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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红大煤炭产业路(第四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7-09  浏览次数:1074

         1. 招标条件

巫山县红大煤炭产业路(第四期)工程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3] 305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为上级补助、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该公路起于巫山县大溪乡放牛场、途径官田村委会,止于原官田小学。

2.2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全长4.155795km,路基宽度6.5m,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计划投资约515万元;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图示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7   9 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2013   7     16   1200分前质疑电子文档传至YJGS85562069@126.comm,所有质疑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 2013   7      17   1700分(北京时间)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答疑资料(如果有)。

4.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2013  7    16  日12时00分前将电子文档传至代理公司邮箱(YJGS85562069@126.com, 纸质文件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传真:023-68710585)。所有异议应匿名,否则异议无效(如果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8    5       9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http://wsgov.xinwushan.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巫峡镇净坛东路74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

    联系人:曹 明                         联系人: 曹老师

    电  话:023-57686920                    话: 023-68710585

    传  真:                                真: 023-6871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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