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溪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2]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溪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溪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酉阳县自治县板溪镇三角村。
2.2 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18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示的所有内容。
2.5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4亩新建住院病房、治疗室、检查室及管理用房等1500平方米,新增病床位30张;完善水、电、安全等配套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同时进行的共有酉阳县板溪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工程、酉阳县万木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工程共计二个项目,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上述二个项目进行投标,但如果同一投标企业同时对二个项目进行投标,则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班子人员(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和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溪镇卫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中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酉阳县板溪镇卫生院 |
地 址 |
重庆市江北区西环路8号B幢11-12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人 |
杜曙辉 |
电 话 |
13996979638 |
电 话 |
023-67874232/1398353719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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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3-67874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