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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05  浏览次数:8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 黔江发改委函﹝20142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市补助资金、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正阳新城正阳大道与松岭路交叉汇处。

2.2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3643.68万元。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总面积24246。其中新建审判业务用房18636,地下车库5610

2.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除电梯、空调、燃气工程、弱电工程、精装修工程、绿化工程等外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等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 日起,在重庆黔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qjdtc.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12 26  10 30 分, 地点为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育才路338

   

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二号楼27

联 系 人

杨碧成、张绍学

联 系 人

 杨恺     潘宇

   

027-79226309

   

023-61217746

   

023-79250083

   

023-61217746

  

409000

  

400014

 

 

 

                                                              2014年12 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 黔江发改委函﹝20142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市补助资金、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正阳新城正阳大道与松岭路交叉汇处。

2.2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3643.68万元。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总面积24246。其中新建审判业务用房18636,地下车库5610

2.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除电梯、空调、燃气工程、弱电工程、精装修工程、绿化工程等外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等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 日起,在重庆黔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qjdtc.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12 26  10 30 分, 地点为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育才路338

   

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二号楼27

联 系 人

杨碧成、张绍学

联 系 人

 杨恺     潘宇

   

027-79226309

   

023-61217746

   

023-79250083

   

023-6121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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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14

 

 

 

                                                              2014年1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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