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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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怪建筑”需给艺术留空间

发布日期:2014-12-05  浏览次数:1927
       近日,北京市召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专家工作会暨建筑文化传承与创新座谈会。针对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怪建筑”,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会上表示,北京将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

  一味地贪高贪大、求洋求怪,成为近年我国建筑业的潮流,“大裤衩”、“白宫”、“大背头佛像”……一些奇奇怪怪的建筑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人们面前。虽然饱受非议,但也确实赚足了眼球,提高了建筑本身及地方的知名度,这或许正是建筑者的本意。但是,虽然艺术是创新的,但更应是大众的,尤其是关系到民生的建筑艺术,更不能只追求标新立异的艺术化,而忽略了服务人民的大众化,否则艺术将丧失其生存的土壤。更何况,建筑不比其他艺术品,创作失败的后果远不是浪费一张画纸那么简单。建筑的建造涉及到社会利益,一旦失败将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因此,建筑也到了该找家长管一管的时候了。北京计划推出针对建筑方面的规定,可谓是正当其时。

  当然,给建筑找个家长,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是必要的,但也不要忘了给建筑留下艺术的自由空间。有时候,创新和奇怪仅有一步之遥,不能因为几个失败的建筑,就扼杀建筑艺术的创新和灵性。世界的美是多样化的,如果只有单一的环境和地貌,世界该多么无趣啊!同样,城市的美也应是包容的、多元化的,有传统的影子,更要有时代的火焰。艺术和美的争论自古有之,每个人眼中的艺术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因此,相关法规的制定不应过于苛刻或死板,应避免色彩、体量等硬性指标,而应着重于实用性、环境整合性等方面,杜绝粗糙的抄袭现象。

  同时,审核团队也不能局限于固定的几个人,而应综合各方的意见,避免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发生。我国多座“怪建筑”背后,都有权力介入的影子,只有“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设计师是领导一支画笔”等怪象得到遏制,才能根治“怪建筑”乱象。应提高民众对建筑规划的参与权、评价权、监督权,应事先公布城市地标性建筑的设计方案,让民众有机会出谋划策,而不是等建筑落成了,民众才得以一窥庐山真面目。只有大众的艺术才是世界的,民众的意见也可杜绝部分领导拍脑袋决策、随意调整规划的可能。

  建筑是艺术,更是科学与民生,因此法规的完善有其必要性,但也应注意尺度,给艺术创新留有余地。建筑的“争第一”、“求怪”反映了浮躁“博眼球”心态,更衬托了精神和艺术的空虚。我国建筑应向追求内在美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建筑实用性;同时,应综合传统文化、大众美学,延续历史文脉,而不是一味追求建筑外观。说到底,建筑不是画布,实用才是建筑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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