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吐祥镇滨河公园景观工程已由重庆市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12】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奉节县吐祥镇禹王宫居委会;
项目概况:建设污水管网3000米,安装路灯200盏,公园绿化65亩,总投资约5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包含的修建公厕、土石方及园林绿化工程。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设置二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一标段:奉节县吐祥镇滨河公园景观工程北部景观带项目
二标段:奉节县吐祥镇滨河公园景观工程阳光水岸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未取得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的外地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15楼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13637907296 电 话: 18324181233
传 真: 传 真: 023-6381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