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巫山神女峰景区工作趸船建设项目已由巫山发改〔2013〕2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双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制造、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巫山神女峰景区工作趸船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巫山县神女峰景区。
2.3 建设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1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9.5万元。
2.5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
2.6 招标范围:新建神女峰景区码头趸船1艘,为无动力全电焊钢质结构船舶,结构形式为纵骨架式,主尺度为总长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双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巫山县广东中路177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鼎泰公寓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3-57680983 电 话:023-61819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