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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7-05  浏览次数: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涪发改委发 [2013]2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市区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珍溪镇西桥村8组。

22 项目规模: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建筑面积约3328㎡,总投资约50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强弱电、给排水安装等以及施工图、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答疑纪要和相关说明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7 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工程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lbWeb/index.asp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区珍溪镇西桥村8             址:渝中区南区路175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23-72173842                       话:023-72218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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