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农[2014]5号;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秀山发改投[2014]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洋乡、中平乡集镇供水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海洋乡集镇供水工程;二标段中平乡集镇工程。其招标范围分别为:
一标段:新建海洋乡集镇供水工程、自流引水工程、附属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总投资约:210万元。
二标段:新建中平乡集镇供水工程、自流引水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总投资约:170万元。。
2.2工程地点:一标段:秀山县海洋乡;二标段秀山县中平乡。
2.3各标段计划总工期均为:4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并当场退还。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xsggzy.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xs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秀山县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409900 邮 编:401147
联系人:
电 话:18996910833 电 话:023-89079046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15089636@QQ.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