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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涪陵江南城区店招店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10-08  浏览次数:8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涪陵江南城区店招店牌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44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照明广告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江南城区 

22 项目规模:整治广场路、高笋塘路、体育南路和实验路延伸路段的店招店牌,整治店招店牌面积约633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7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

一标段:整治广场路、高笋塘路的店招店牌,总投资约3454000.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为准。

二标段:整治体育南路的店招店牌,总投资约3484500.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为准。

三标段:整治实验路及延伸路段的店招店牌,总投资约2388000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为准。

24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开标时按123标段顺序开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时按123标段依次开标,若投标人被评为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在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仍要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进入排名,依次类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10 8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600(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照明广告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孟伟    石小彦                      联系人:傅超

    联系电话:72232638    72232751                电话:023-6772130815823103830

2014 9 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涪陵江南城区店招店牌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44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照明广告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江南城区 

22 项目规模:整治广场路、高笋塘路、体育南路和实验路延伸路段的店招店牌,整治店招店牌面积约633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7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

一标段:整治广场路、高笋塘路的店招店牌,总投资约3454000.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为准。

二标段:整治体育南路的店招店牌,总投资约3484500.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为准。

三标段:整治实验路及延伸路段的店招店牌,总投资约2388000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为准。

24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开标时按123标段顺序开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时按123标段依次开标,若投标人被评为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在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仍要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进入排名,依次类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10 8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600(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照明广告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孟伟    石小彦                      联系人:傅超

    联系电话:72232638    72232751                电话:023-6772130815823103830

2014 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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