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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兴涪路加筋土挡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7-03  浏览次数:1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兴涪路加筋土挡墙改造工程已经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涪发改委发 [2013]606号)备案,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涪陵区兴涪路

22 项目规模: 总长度199.5米,最大高度21米,岩土类型:土质,总投资约100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其图说所包含全部内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答疑纪要和相关说明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73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工程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lbWeb/index.asp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望州路39                         址:渝中区南区路175

    电    话:023-72301551                        话:023-72218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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