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金凤佳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渝发改投(2011)13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金凤佳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建筑总面积约为67万平方米,由高层建筑群以及公建配套设施组成的一个超大型的居住社区,绿化用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
2.2设计范围和内容:本次设计招标工作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及后期服务。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重庆市高新区“金凤佳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具体内容详见设计要求,中标单位将作为本项目的设计人承担本公告第2.2条设计范围和内容规定的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
4.2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pcb.com.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500元/套。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5.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本次招标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为:
6.1招标人不给予中标人方案补偿费用,由中标人完成本公告第2.2条包含的设计工作及相关设计服务;
6.2 中标人以外的未中标人,招标人均不给予方案补偿费用,招标人同时拥有该投标人的设计成果,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3-6367046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20楼2001室
联系人: 吴杰航
电 话:023-67703002 传 真:023-677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