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办公楼装饰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项目【2011】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净化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璧山县净化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装饰面积为1460㎡,包括楼地面、墙面、墙裙、楼梯间、天棚、门窗等室内装饰工程和室内安装工程。
2.2本工程招标范围为:《璧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办公楼装饰工程》(装饰A151002947渝外11070、水电A151002947渝外11070、强弱电A151002947渝外12125)施工图及图审、图说、设计变更等。
2.3工程地点:璧山县正兴镇尖山子村 计划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
2.4工程预算:约97万元。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凡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且具备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 7 月 18 日 11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3年 7 月 18日 11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 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净化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璧山县新生路36号 地 址:璧山县东林大道44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 系 人:张正红
电 话: 41412711 电 话:023-41403402
传 真: 传 真:023-4140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