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石柱县临溪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己由石柱县环保局、石柱县财政局以石环发[2014]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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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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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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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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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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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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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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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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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临溪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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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临溪镇黎家村、前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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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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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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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管网工程等,具体以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施工图及项目实施方案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乙级(类别为:废水)及以上资质;,并在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2 年1 月1 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2日起在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
联 系 人: 谭先生
联系电话:1585608354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幢9楼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23-67767200 传真:023-677671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石柱县临溪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己由石柱县环保局、石柱县财政局以石环发[2014]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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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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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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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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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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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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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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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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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临溪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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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临溪镇黎家村、前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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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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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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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管网工程等,具体以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施工图及项目实施方案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乙级(类别为:废水)及以上资质;,并在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2 年1 月1 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2日起在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
联 系 人: 谭先生
联系电话:1585608354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幢9楼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23-67767200 传真:023-67767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