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大足万古工业园区一期场平土石方工程(4-1地块)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足发改投【2013】141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大足区万古镇。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建设规模为:项目场平面积约0.99平方公里,挖方工程量350万立方米,挖填方大致平衡,暂不考虑余土外运或取土回填。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平场的机械土石方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爆破开挖、解小、利用土石方进行场内回填碾压、场地平整、边坡整形等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等。
2.4工期:工期18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业范围包含施工),投标人还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登记备案证,重庆市外建筑企业还须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业范围包含施工)和已在重庆市公安局备案的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8月22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12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4 年 8月 26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9月 12日 14: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万古镇 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东侧)
联系人:代应刚 联系人:陈兰
电话:13618376542 电话:023-43732999
2014年8月20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大足万古工业园区一期场平土石方工程(4-1地块)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足发改投【2013】141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大足区万古镇。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建设规模为:项目场平面积约0.99平方公里,挖方工程量350万立方米,挖填方大致平衡,暂不考虑余土外运或取土回填。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平场的机械土石方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爆破开挖、解小、利用土石方进行场内回填碾压、场地平整、边坡整形等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等。
2.4工期:工期18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业范围包含施工),投标人还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登记备案证,重庆市外建筑企业还须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业范围包含施工)和已在重庆市公安局备案的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8月22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12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4 年 8月 26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9月 12日 14: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万古镇 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东侧)
联系人:代应刚 联系人:陈兰
电话:13618376542 电话:023-43732999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