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足区濑溪河流域龙水老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以大足府[2013]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龙水镇老工业片区的二、三级污水干管工程,规划该片区的二级干管沿濑溪河支沟自东南向西北铺设汇入一级干管。总投资约56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重庆市大足区濑溪河流域龙水老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及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完成1个及以上投资超500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凡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8 月 19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直接下载。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2招标文件每份8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使用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4年 8月 22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答疑时间在 2014年 8 月 25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14年 9 月 9 日 13 时至2014年 9 月 9 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5.3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83号 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渝隆大厦27楼
联系人:杨燚 联系人:李琳
电话:023-43766092 电话:023-68687775
023-43763771
2014年 8 月18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足区濑溪河流域龙水老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以大足府[2013]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龙水镇老工业片区的二、三级污水干管工程,规划该片区的二级干管沿濑溪河支沟自东南向西北铺设汇入一级干管。总投资约56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重庆市大足区濑溪河流域龙水老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及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完成1个及以上投资超500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凡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8 月 19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直接下载。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2招标文件每份8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使用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4年 8月 22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答疑时间在 2014年 8 月 25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14年 9 月 9 日 13 时至2014年 9 月 9 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5.3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83号 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渝隆大厦27楼
联系人:杨燚 联系人:李琳
电话:023-43766092 电话:023-68687775
023-43763771
2014年 8 月18日